川普终止出生公民权

栏目:北美移民国家 作者:访客 时间:2025-01-22 15:00:27
1月20日,川普总统在上任第一天即颁布了一项名为《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与价值(ProtectingtheMeaningandValueofAmericanCitizenship》的行政命令,其目的是终止出生公民权。这其实是他在上一任期就想做但没来得及做的事。这次卷土重来后第一天就...

1月20日,川普总统在上任第一天即颁布了一项名为《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与价值(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的行政命令,其目的是终止出生公民权。这其实是他在上一任期就想做但没来得及做的事。这次卷土重来后第一天就做了。

行政令核心内容

根据该行政令,以下类别的人,即使出生在美国,也不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1、当该人出生时,其母亲非法居住在美国,而其父亲既非美国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2、当该人出生时,其母亲在美国的居留是合法但临时性的(例如通过免签计划、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或旅游签证进入美国),而其父亲既非美国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上述条款将适用于在行政令发布之日起30天后出生于美国的人。

本命令不得解读为影响其他个人(包括合法永久居民的子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

律师解读行政令

根据该行政令,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如果其母亲是非法移民,其父亲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没有绿卡(即使其父亲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F-1学生,B1/B2旅游商务签证,H-1B,L-1, O-1等工作签证)待在美国),这个孩子将不能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即使其母亲在美国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F-1学生,B1/B2旅游商务签证,H-1B,L-1, O-1和其他工作签证等临时身份),但只要其父亲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没有绿卡,这个孩子将不能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按照行政令,基本上只有当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是美国永久居民或者美国公民,他们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才能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行政令将在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即2025年2月19日后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将会受本行政令的影响。

川普终止出生公民权

出生公民权的法律根据

要取消出生公民权,川普政府面临的主要障碍在于出生公民权有着坚实的法律根据。

01、出生公民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项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在州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02、最高法院的判例法渊源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美国出生公民权与一名早期华裔移民的经历息息相关。1873年在美出生的华裔男子黄金德在1890年前往中国探亲并在同年7月返美时,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将政府告上了法庭。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既然黄金德是美国公民,那么国会通过旨在禁止华人,特别是华人劳工进入美国的《排华法案》将对他不适用。最高法院确认了“没有任何立法的、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权力能从任何方面“取代或限制在领土内出生即获公民身份这条古老原则”。因此,特朗普政府想要通过行政命令取消外国人在美国出生的子女的公民权,首先需要推翻最高法院的判例。

川普政府的策略

正是因为美国宪法及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决定了出生公民权是不可撼动的,每一次川普提出终止出生公民权,就遭到立法者和法律专家的反对,因为川普没有能力和权力终止出生公民权这一宪法权利,除非通过1)修宪或2)最高法院的判决。

在美国,修宪需要国会参众两院至少三分之二议员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且必须获得四分之三的州,也就是37个州的议会批准,才能生效。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前后有一万多个宪法修正案曾被提交到国会,但只通过了27项。因此,川普想要通过修宪来限制出生公民权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因此,只剩最高法院一条路了。川普政府非常明白,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发布之后,肯定会遭到诉讼,那么就由最高法院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由最高法院来对出生公民权是否受宪法第14条修正案保护作出最终解释,尤其是对外国人来美所生子女是否应享有出生公民权,是否受宪法第14条修正案保护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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