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6创业工卡最终提案正式开始公示
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修改,关于EB-6创业工卡的“国际创业家条例”的最终议案今天正式在联邦公报网上开始公示。EB6创业工卡是奥巴马总统2014年开始的移民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为在美国建立创业公司的外国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工作许可。若首次申请,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
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修改,关于EB-6创业工卡的“国际创业家条例”的最终议案今天正式在联邦公报网上开始公示。EB6创业工卡是奥巴马总统2014年开始的移民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为在美国建立创业公司的外国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工作许可。若首次申请,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一次为期30个月的延期。EB6创业工卡最长有效期可达到5年。一家创业公司最多只能为3位创业者申请EB-6创业工卡,申请人配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工卡。
除了申请人的公司必须是近五年内成立的初创商业实体以及对公司拥有至少10%的所有权之外,申请人所拥有的初创公司投资资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来自美国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至少250,000的投资资金;被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因创新等原因授予过重要奖项,并总共被授予至少100000的奖励;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了贡献。